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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案牍行(7)(第2页)

心里腹诽一大堆,面上却不显,宁思淇的确成熟了很多,虽说有时候还很冲动,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过于任性了。

被龙先生整怕了。

那个男人是真会杀她的。

“大少奶奶都怀着身孕了,还那样努力工作,女强人,真让人敬佩。”宁思淇笑着夸赞了海彤两句。

沈晓君说道:“彤彤是事业心很重的,以前还和我一起守店的时候,也闲不下来,天天编织工艺品放到网店上销售。”

这个,宁思淇是知道的。

以前的海彤就是个穷鬼。

父母双亡,与姐姐相依为命,她前姐夫一家人都讨厌海彤的了,不喜欢她跟着姐姐住。

宁思淇也觉得海彤过去太不懂事,姐姐都嫁人了,有了自己的小家庭,海彤就不应该再和姐姐住在一起。

现在嘛,宁思淇明白了一件事,就是当一个男人出轨了,对原配没有了爱意,不仅会对原配不耐烦,对原配的娘家人也是一样的态,因为不爱了,所以不会再包容。

海灵和周洪林的婚姻,错在周洪林。

两个人结婚的时候,海灵也明着说过要妹妹跟着一起住的,周洪林以及周家人都同意了,没有任何的意见。

当周洪林不爱海灵,出轨了,就开始嫌弃海彤住在他家里,对海灵也是诸多的嫌度。

听说海彤其实每个月都有给伙食费的,而且住在姐姐家里的时候,还帮忙带孩子,做家务活,现在请个保姆都要大大好几千块钱呢。

海彤住在姐姐家里时,干着保姆的活儿,没有工资不说,还出了伙食费,更要被姐夫嫌弃。

若不是她心疼她的姐姐,她何苦留在姐姐家里住着?

所以呀,是周洪林错了。

怨不得人家海灵姐妹俩。